《意见》突出了“四个导向”:一是差异化导向。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各自总行争取对新疆的纺织服装业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明确重点支持的区域、环节和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纺织企业制定不同的支持策略;对积极完成目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方面给予绿色通道。二是创新性导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研发;支持纺织服装企业自主创新和重大技术装备进步;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支持纺织服装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多渠道融资。三是专业服务导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财务建议和资金管理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风险防控导向。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纺织服装企业经营状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国内外经济走势和行业发展状况的前瞻性判断和预测,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对《意见》做专门批示:“要发挥好金融在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新疆银监局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和风险提示,促进《意见》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