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情况(附纺织服装产业特殊政策)

纺织服装产业链

纺织制造作为资本相对密集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十分显著。从棉花到成衣,整个纺织产业链涵盖了服装制造的所有流程。
 
目前,中国市场既为全球第一大服装消费市场,中国也是全球第一大纺织品服装供应国,且纺织品份额仍在持续上升。
 
纺织服装产业链各环节主要包括原材料供应、纺纱、织布、印染、后整理、成衣生产、品牌服装管理等。其中技术壁垒性最为突出的要属纺丝和染整环节。
 
 
纺织服装产业链概览:
 
上游 → 棉花种植、采摘、皮棉加工等
中游 → 纺纱、织布、印染、后整理等
下游 → 产成品的批发与零售
 
 
作为重要的纺织原料,棉花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由亚洲棉、非洲棉、陆地棉、海岛棉四个栽培棉种组成,其中陆地棉种植最为广泛,其产量约占世界棉花总产量的90%。
 
从结构看,国内有西北内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三大棉区,其中西北内陆中的新疆棉区是主力,主要得益于新疆土质碱性,夏季温差大、阳光充足,拥有种植高品级棉花得天独厚的条件。
 
基于此,新疆棉花播种面积占比持续加大,2020年新疆占全国总播种面积的76%,贡献全国总产量的85%。中国新疆棉“一家独大”格局逐步形成,棉花供应量充足。
 
喀什地区纺织服装产业现状

近年来,喀什地区依托丰富的棉花资源,把大力发展棉纺行业作为带动群众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纺织服装龙头企业不断创新技术,吸纳群众就业,促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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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产业的大发展刺激就业市场高效循环。在喀什经济开发区某服装生产公司,来自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巴依拉村的柔鲜古丽·阿里木于4年前在该公司实现稳定就业,不到半年的时间,她从一名普通员工成长为生产车间吊挂组组长。“我喜欢这份职业,每个月的工资稳定在3500元左右,家里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柔鲜古丽说。在该公司就业的350人,像柔鲜古丽一样实现了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转变。
 
喀什地区通过培育扶持龙头企业,积极落实纺织服装产业各项发展政策,推进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喀什地区服装服饰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服饰、手套、针织、家纺等产品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升,纺织服装产业逐步成为全地区工业体系中的新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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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喀什地区现有纺织服装企业310家,已形成环锭纺168万锭的产能规模;织布企业8家,年织布10483万米;服装企业277家,已形成4.5亿件(套)服装、2.01亿双手套、3.7亿双袜子、200万平米地毯、130万套家纺的产能规模。
 
喀什地区纺织服装产业重点招商项目
 
(一)
 
项目名称:巴楚县纺织服装全产业链项目  
 
投资金额:167000万元
 
(二)
 
项目名称:150万锭纺纱项目  
 
投资金额:750000万元
 
 (三)
 
项目名称:35万吨织布项目  
 
投资金额:200000万元
 
 
纺织服装产业特殊扶持政策

纺织服装产业企业条件:①各类纺织服装类企业,服装、针织、家纺产业配套的拉链、纽扣、辅料等服饰类生产企业。②在自治区纺织服装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独立核算的地方纺织服装生产企业。③企业正式在册、缴纳社保职工人数在20人(含)以上,且新疆籍员工比例不得低于50%。
 
(一)岗前培训补贴。按照“招工即补”要求,从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自治区职业培训系统开班审批之日起,岗前培训补贴每人2400元。
 
——《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05号)
 
(二)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对各类纺织服装企业吸纳新疆籍就业人员,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分3年(第1年2000元,第2年1000元,第3年2000元)给予新增就业补贴,按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8〕435号)
 
(三)人才引进补贴。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生产企业引进的疆内外中高级管理人员(含生产、营销、技术、培训等负责人)及核心技术岗位技术技能骨干型人才,每50名员工1名人才引进名额,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每名引进人才只能对应1个企业进行申报。
 
——《关于对喀什地区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带动就业政策研究意见的函》(新财建〔2019〕391号)
 
(四)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先缴后补,按月或季申领结算,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其中:纺织、化纤等生产类企业新招录的新疆籍员工,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之和的50%给予补贴;服装、家纺、针织、地毯、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品生产类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之和给予全额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给予临时补贴。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纺织服装企业和南疆四地州消费电子生产、鞋帽、玩具、假发、箱包、皮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对上述企业为其职工缴纳的个人保险部分给予补贴。按照以上年度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之和的补贴标准执行,按月审核拨付,补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8〕435号)
 
——《关于进一步促进自治区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稳岗就业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0〕212号)
 
(五)运费补贴。①棉纱运费补贴。喀什地区纺织企业生产并销售出疆的32支(含)以上纱线类产品每吨补贴运费800元;32支以下每吨补贴720元;60支以上每吨补贴880元。②织布类产品(包括梭织、针织本色坯布、色织布)运输出疆每吨补贴800元。③毛纺呢绒类、麻纺布类产品出疆运费每吨补贴800元。④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出疆运费补贴,按出疆产品销售额的4%给予运费补贴。⑤毛纺(含绒线)、麻纺纱线类产品出疆运费补贴每吨补贴720元。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8〕435 号)
 
(六)调整提高纺织服装企业代加工产品出疆运费补贴。对南疆四地州承接疆外订单代加工,收取加工费的服装、家纺、针织等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取加工费的10%给予出疆产品运费补贴。
 
——《关于进一步促进自治区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稳岗就业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0〕212号)
 
(七)电费补贴。按自治区确定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到户综合电价0.38元/千瓦时为基准,以用户实际用电价0.35元/千瓦时为起点,对差额电价部分按照0.03元/千瓦时给予补贴。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8〕435号)
 
(八)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属于织造、服装、针织、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地毯刺绣、毛纺织、麻纺织等劳动密集型纺织服装地方中小微企业;企业自有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下,正式在册、缴纳社保职工人数20人(含)以上,且新疆籍员工比例不得低于50%;在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因经营场所变更、产业转移而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可计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企业经营年限)且有明确订单,有稳定现金流,但不涉足房地产、民间借贷等投机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规违法和其他不良记录。按不超过资产抵押70%的比例予以贷款,最高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没有资产抵押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21〕3号)
 
(九)棉纺企业库存棉纱仓单质押贷款。棉纺企业因流动资金紧张,可向新疆纺织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经纬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公司平台公司申请将成品库存作为抵押物,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给予流动资金贷款。
 
——《关于进一步促进自治区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稳岗就业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0〕212号)
 
(十)支持纺织印染产业发展。对采取无水、少水印染或数码印花等先进技术和工艺,且染色浴比不高于1:6,中水回用率高于40%的纺织印染企业,新建盐回收及预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各项指标符合自治区《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4293-2020)相关排放要求,给予企业一次性2000万元的投资补贴;按企业实际印染用水量,每吨补贴0.5元水质软化处理费;按企业印染废水实际排放量,每吨补贴2.5元预处理和除盐处理费用。
 
——《关于加大支持纺织印染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链延伸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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