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降税安排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日前正式生效。经中巴双方协商,议定书确定的关税减让将在完成必要国内程序后尽快实施。
 
巴基斯坦总理顾问达乌德表示,扩大出口是巴基斯坦政府的主要经济政策之一,自贸协定第二阶段实施后,巴主要出口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将更加便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的生效实施将为加强与中国贸易合作提供新机遇。”
 
“‘升级版’自贸协定实施后,巴基斯坦对华出口有望实现大幅增长。”巴基斯坦开伯尔-普什图省投资与贸易委员会首席执行官达乌德兴奋地表示,中国是巴基斯坦最大贸易伙伴,自贸协定不仅为巴基斯坦农业、纺织业、轻工业等传统特色产品提供了更大的出口机遇,同时也将激励巴基斯坦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进而助力巴基斯坦提高制造业水平。“《议定书》为我们的经贸发展带来激励,同时也将增强国外投资者对巴基斯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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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定书》对原自贸协定中的货物贸易市场准入及关税减让表、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投资等内容进行了升级和修订,并新增了海关合作章节。其中,核心内容是在原自贸协定基础上,大幅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议定书》规定,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双方还将对占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税。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王志华表示,《议定书》生效实施对两国经贸关系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推动两国贸易平衡发展、深化双边经贸合作。两国间关税水平大幅降低,将促进双方有竞争力的产品相互扩大出口,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更好发挥贸易投资联动作用,促进两国在投资、产业等领域合作,拓展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中巴自贸协定于2006年11月签署,并于2007年7月生效实施。为进一步提高两国间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中巴双方于2011年3月启动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于2019年4月结束谈判并签署《议定书》。中国海关的数据显示,中巴自贸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带动了双边经贸关系快速发展,2018年中巴双边贸易额达190.8亿美元,是2006年协定实施前的3.6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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