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的主要少数民族——【回族】

   喀什的回族主要分布在莎车县、疏勒县和喀什市,同维吾尔、汉等民族杂居。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其来源可上溯到公元7世纪中叶,主要来源则是公元13世纪初由于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东迁的中亚细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这些人不断同汉人、维吾尔人、蒙古人融合,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
喀什的回族通用汉语言文字,并夹杂少量维吾尔语。在宗教生活和民族内部,还保留着一些波斯语和阿拉伯语词汇。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小儿出生时要请阿訇起名,结婚时要请阿訇证婚,死亡后要请阿訇主持殡葬。
服饰:一般男装多为黑色而肥大,中年以上男子多戴圆形、平顶、白色小帽,穿白色衬衫,外套青色或棕色坎肩。女装上窄下宽而长,中青年妇女喜穿色彩鲜艳的服装,并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等金银首饰。已婚妇女一般都要盘头,戴白色、蓝色布帽或蒙头巾,未婚少女一般梳辫子。老年妇女喜穿纯朴素净的黑色大襟衫袄,用腿带绑扎裤脚,头上蒙白色、棕色盖头或头巾。回族男子很注意修饰胡须。
饮食:以米面为主食,有拉条子、烩面、拌面、蒸馍、烤饼、花卷等。肉食有牛、羊、鸡、鸭、鱼等。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一般都要自制油炸食品和糕点,做羊肉粉汤招待客人。喜欢喝茶,多用盖碗,每家每户都备有茶具。
回族住房多用砖木建造,呈长方形。宅院宽敞,室内陈设齐全,墙壁上爱贴剪纸,挂字画。回族酷爱养花,家庭栽植多种花草,室内栽养盆花。非常讲究卫生,室内外注意保持清洁。
回族人民热情好客,礼貌待人,尊老爱幼。亲戚朋友及相识的人见面都要道安问好,家里来了客人都热情接待。
回族禁忌比较严格。禁食猪、狗、驴、马、骡和一切凶禽猛兽的肉,忌食动物的血和自死的、未流血的以及未按宗教习惯宰杀的牲畜。此外,对暴目的、锯齿的、吃生肉的、同类相食的禽兽,也在禁食之列。在吃蒸馍、烤饼和馕时,忌囫囵啃,一定要掰作两瓣或更多的小块吃。忌酒,并忌别人在自己家里喝酒。
家庭婚姻:回族一般是小家庭,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实行一夫一妻制。限制并反对回族姑娘嫁给其他民族的男子,而不反对回族男子娶其他民族的女子。离婚比较少见。回族孩子一般都要起一个教名,入学时再请长者起大名。男孩七岁行“割礼”。女孩要扎耳眼。
回族人民的婚礼多选在“主麻”日(星期五聚礼日),婚仪大都在女家举行,一般都要宴请宾客。
回族实行土葬,提倡快葬、薄葬。一般晨亡午葬,晚亡次日晨葬,停尸最多不超过三天。入殓前要念经,“着水”,用白布裹身,移入抬尸木架,由死者亲友抬至清真寺履行葬礼后,即抬往坟地埋葬。
回族的传统节日主要有“大尔吉”(即肉孜节)、“小尔吉”(即古尔邦节)和圣纪节。圣纪节在回历三月十二日,为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诞辰和逝世的纪念日。届时,信教虔诚的回族群众和宗教人士聚集到清真寺沐浴、礼拜,“诵经赞圣”。回族人民除过本民族的节日外,一般也过汉族的节日。
回族有着丰富的口头文学,民歌、故事、传说、寓言等在民间广为流传。民歌“花儿”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特点。回族的文娱活动十分活跃,武术是他们普遍喜爱的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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